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教电[2012]47号)和2012年2月24日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启动大会精神,决定对各地“计划”启动工作进行检查,同时将一并对各地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启动情况
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65个县“计划”启动情况。检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配餐指南制定、启动培训会召开,学校食堂建设使用、供餐方式、工勤人员配备及待遇,“两个安全”(食品安全、资金安全)管理、应急机制、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情况。
(二)学生资助工作
1、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助学贷款发放、还款、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情况。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国家助学金发放和学生学费免除的开展情况。
3、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国家助学金、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开展情况。
4、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和管理情况。
5、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二、检查方法
(一)听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二)查阅相关档案、图片资料,全面了解各地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的情况。
(三)走访调查相关人员,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各地学生资助工作的经验和主要做法。
(四)每个市(州)抽查2-3个县,实地查看乡(镇)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调查了解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向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反馈督导检查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地限期整改,确保学生资助各项工作得以落实。
三、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在检查时提供汇报材料给检查组。检查工作将于3月5日起开始,为期两周。检查组人员、抽检地方、到各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日
联系人:张 清
电 话:0851-5299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