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我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把学生培育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根据《贵州省化工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定社会主义信念;
(2)遵纪守法,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正直,是非分明、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文明礼貌;
(5)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珍惜粮食、艰苦朴素;
(6)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学校和老师交给的任务;
(7)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8)两学期德育考核均为90分以上。
2、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
(2)有独立思考、刻苦钻研精神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两学期考试科目成绩平均80分以上,考查科目优良占一半以上,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名列班上前8名。
3、身体好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讲究卫生、身体健康;
(2)认真上好体育课,体育成绩合格,并达到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定社会主义信念;
2、遵纪守法,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正直,办事公道,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
5、尊敬师长,关心同学,富于团结精神;
6、两学期德育考核成绩均为90分以上;
7、考试科两学期平均成绩70分以上,考查科优良占三分之一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三)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团组织健全,班委会、团支部富于团结精神,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同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
2、班级注重思想政治工作,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尊师守纪,各项日常事务的管理落到实处,效果较好。
3、学习风气好,大多数同学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不合格率低于30%。
4、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班级各项课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
5、全学年量化考核居所属专业前三名。
6、全学年无重大违纪现象。
二、评选办法和比例
1、“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在班主任的组织下进行。“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选进班级为12%;校风达标班级为5%;校风未达标班级为2%。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数为:先进班集体为3人,校风达班级为1人,校风未达标班级不评优秀学生干部。
2、各班级评出来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各班级核准后组织填写登记表,经学生处审核,报学校审批;
3、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为班级数的8%,由学生科将名额下达到各班级,各班级组织评选,经学生科审核,报学校审批;
4、评选时间为每年九月份。
三、奖励办法
1、给予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张榜表扬,填写登记卡,存入学生个人档案,发给适当奖品;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