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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启动及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2013-11-13 17:46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教电[2012]47号)和2012年2月24日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启动大会精神,决定对各地“计划”启动工作进行检查,同时将一并对各地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启动情况

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65个县“计划”启动情况。检查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配餐指南制定、启动培训会召开,学校食堂建设使用、供餐方式、工勤人员配备及待遇,“两个安全”(食品安全、资金安全)管理、应急机制、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情况。

(二)学生资助工作

1、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助学贷款发放、还款、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情况。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国家助学金发放和学生学费免除的开展情况。

3、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国家助学金、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开展情况。

4、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和管理情况。

5、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二、检查方法

(一)听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二)查阅相关档案、图片资料,全面了解各地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的情况。

(三)走访调查相关人员,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总结各地学生资助工作的经验和主要做法。

(四)每个市(州)抽查2-3个县,实地查看乡(镇)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调查了解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向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反馈督导检查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地限期整改,确保学生资助各项工作得以落实。

三、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在检查时提供汇报材料给检查组。检查工作将于3月5日起开始,为期两周。检查组人员、抽检地方、到各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日

联系人:张 清

电 话:0851-529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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